市轄區(qū)>潼南區(qū) 資產類別 房產租賃 招租方承諾 標的簡況 招租方簡況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一、招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xiàn)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貴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 />
更新時間:2025-01-23
地區(qū):重慶
分類: 機關單位物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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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潼南區(qū)桂林街道辦事處金佛東路16號206-08號等2處房產 | ||
項目編號 | 點擊登錄后可查閱1646 | 租賃底價 | 0.0007 萬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1-23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2-11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重慶市>市轄區(qū)>潼南區(qū) | 資產類別 | 房產租賃 |
標的名稱 | 潼南區(qū)桂林街道辦事處金佛東路16號206-08號等2處房產 | ||||
坐落 | 潼南區(qū)桂林街道辦事處金佛東路16號206-08號、潼南區(qū)桂林街道辦事處金佛東路16號206-09號 | 樓盤名稱 | 江北汽車站二樓 | ||
租賃底價 | 0.0007 萬元/平方米/月 | 租賃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無 | ||
租金遞增方式 | 不遞增 | 招租用途 | |||
產權證號 | 渝(2024)潼南區(qū)不動產權第點擊登錄后可查閱6號、渝(2024)潼南區(qū)不動產權第點擊登錄后可查閱1號 | ||||
樓層 | 1層 | 結構 | 混合結構 | ||
房屋證載用途 | 商業(yè)服務 | 招租面積(㎡) | 188.58 | ||
優(yōu)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移交時限 | 出租方負責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之日起30日內移交標的。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 |||||
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標的踏勘聯(lián)系人 | 何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點擊登錄后可查閱639 |
招租方名稱 | 重慶市潼南區(qū)涪源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市潼南區(qū)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 |||
評估備案機構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租賃相關其他條件 | 一、意向承租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xiàn)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點擊登錄后可查閱/help/)方式辦理報名手續(xù),并交納相應的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二、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產生,則采取協(xié)議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互聯(lián)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三、為保護出租方和真實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后,出租方有權扣除剩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一)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二)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三)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租金的;(四)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五)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lián)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四、意向承租方須自行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瑕疵、情況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若決定承租,須在報名時書面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承租標的均以實物現(xiàn)狀交驗為準,意向承租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承租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以其他方式放棄承租行為,否則將視為違約。 五、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將首年剩余租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保證金外,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六、承租方經營范圍應合法合規(guī),在租用前須將經營范圍告知出租方,在經營過程中應遵紀守法。標的出租期間因經營者自身原因違法造成的處罰由經營者自行承擔。 七、標的改造裝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實施,不得改變標的結構,不得危及標的使用安全,承租方對標的裝修、裝潢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期滿,如不再續(xù)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補償其裝修、裝潢費用,并不得以此為借口對標的的結構和裝修進行損毀。 八、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上級部門要求、政府拆遷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終止合同,不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按租期內租金總額的1%收取。 十、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出租方負責,移交后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含物業(yè)費、裝修費、水費、電費等)由承租方自行負責(需出租方名義繳納的以出租方名義繳納)。 十一、嚴禁轉租,如有特殊情況轉租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 十二、標的面積以實際現(xiàn)狀移交為準,若與本公告披露的面積有出入,成交價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不做調整,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及其它連帶責任。 十三、承租方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需另行向出租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具體金額以合同為準),租賃合同終止后,根據(jù)租賃合同約定返還其履約保證金。 十四、出租方負責在租賃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標的首期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費之日起30日內移交標的。標的移交后清潔整理由承租方自行負責,租期計算以簽訂租賃合同確定的時間為準。標的其他未盡事項由租賃雙方自行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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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0.5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lián)交所集團潼南支所 | ||||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 趙老師、何老師 | 聯(lián)系電話 | 點擊登錄后可查閱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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